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二○一一年八月二九、三十日星期一、二之具狀目錄頁

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具狀目錄頁\100082930日之具狀目錄頁.doc(因為0830早上需到中院台中簡易庭調解期日,故0830者以親自遞狀為之、本件以2930日具狀者並記之,請察鑑!)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日9:46:00 AM起寫  擬於 0 82 9(一)遞寄、0830(二)親自遞致  計有:        


***    二○一一年八月二九、三十日星期一、二之具狀目錄頁  ***      


一、致 司法院秘書長、為民服務中心、刑事廳   鈞鑑:  
案由:為請: 1. 惠賜貴司法院編印關於「刑事補償法研討會」會議資料及台大李茂生教授「刑事補償法之理論欲實踐」大文及「刑罰執行手冊」、2 . 函知司法院收受書狀的電子郵件(寄致院長、訴願會的行政救濟者、大法官會議之憲法救濟者),以資電子郵件遞致行政救濟書狀、憲法救濟書狀:(0828寫、1頁)

二、敬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執行長\審查委員會  鈞鑑:
副本:  政治大學法學院陳惠馨教授、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秘書長\台北分會會長\法扶審查小組、五南文化事業公司楊發行人榮川   鈞鑑:
案由:為就:貴民間司改會朱小姐(夏興國冤獄平正法扶救濟申請案之承辦人)1000826日(五)約1700來電賜復事項,資請參酌拙愚擬議事;並請擇日准予本人北上面述個案救濟事:(0826寫、3頁)
三、致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承審法官
案由:為請對造當事人陳順全之1000526日交通事故侵害本被害人\起訴人夏興國財產權(機車受損)、身體權(四肢及鼻樑若干傷勢)、精神權之提起民事侵權行為起訴事件,請予踐行司法救濟事;並請准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及相關費用事:( 0827寫、10頁)

四、致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陳子敬局長、國賠會、訴願會
副本:監察院王建煊院長、司法獄政委員會、台中地檢署、最高檢黃世銘檢察總镸、檢座大德、特偵組檢座大德、台高檢
案由:為就:貴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所轄之  1 . 交通大隊張資鎮小隊長對於「1000526日交通事故研判表」涉有不實登載(刑法第213..等)犯行、2 .交通大隊豐原分隊大雅小隊陳清國小隊長、陳志達警員對於「1000526日交通事故現場圖」涉有不實登載(刑法第213..等)犯行、3 .陳子敬局長不敢踐行公務監督權的憲治法治義務等違憲違法犯行,請予依據法定程序辦理救濟:0827寫、10頁)

五、致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承審法官
案由:為請對造當事人陳順全之1000526日交通事故侵害本被害人\起訴人夏興國財產權(機車受損)、身體權(四肢及鼻樑若干傷勢)、精神權,依據憲法第十六條、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提起民事侵權行為起訴事件,請予踐行司法救濟事;並請准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及相關費用事:(0827寫、15頁)

六、致  后里區公所社會課(國民年金業務承辦人黃莉婷)
案由:為申請國民年金所達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申請案,請准國民年金保險費以全額補助方式救濟救助事:(0827寫、8頁)

拙愚即是冤獄劫難我活著控訴!之被害人  夏興國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日10:28:00 A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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