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彭榮義公務侵佔房屋興建款125萬元新台幣\對中院非訟中心拾壹股(101司促11752號)支付命令確定事件聲請假扣押與強制執行個案救濟書狀.doc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三8:43:56 PM起寫、 擬於101年08\16(四)電傳電子郵件送達、
致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七股張國隆司法事務官、承審法官 鈞鑑:
案由:為就鈞院(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七股張國隆司法事務官) 1 0 1年 0 8月0 6日所為( 中院彥民執101司執救字第24號、22號、76615號通知)等事,聲請就該事件准予對「債務人彭榮義\永冠不動產有限公司負責人」假扣押與強制執行事:
聲請人即是系爭事件之犯罪直接被害人:(詳卷)
夏興國 ( 華 夏 御 乾 \ 善 御 \ 天 一 \ 衡 陽 理 \ 東 方 白 \ 歸 璞 )
5 8 年 0 7 月 0 4 日 母 難 日 L 1 2 0 9 9 4 0 1 2
聲請人即是系爭事件之犯罪直接被害人:夏宗璠
( 0 4 ) 2 5 5 8 1 1 4 7 台中市后里區甲后路 1 3 8 巷 8 之 1 6 號
受任人:夏興國 5 8 年 0 7 月 0 4 日 母難日 L1 2 0 9 9 4 0 1 2
( 04 ) 2 5 5 8 1 1 4 7、2 5 5 8 6 6 4 6
台中市后里區甲后路 1 3 8巷 8 之 1 6 號 后里鄉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詳參附件四之 1 0 0 年 0 3 月 0 9 日之委任書,亦附在台中市后里區調解委員會之 1 0 0年民調字第 0 0 3 8號之調解申請案案卷內,請鈞院調取參辦之!)
相對人:彭榮義 4 3 8台中市外埔區廍子里007鄰廍子路49之1號
(以上摘錄附件七之豐原地政事務所100年02\11(五)製發之彭榮義戶籍謄本資料之影印本) 永冠不動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負責人 421台中市后里區民生路190號
電話: ( 0 4 ) 2 5 5 8 9 9 2 8 (按:原址在后里區民生路200號,經電話與親自探訪查報,該公司遷址至民生路200號,並將『詠冠』更名為『永冠』,董事長\負責人均是彭榮義特此
陳報與聲明!)
依據夏興國101年07\05(四)親自查證,永冠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公司業於101年06月中下旬遷址:
438 台中市外埔區甲后路810號 電話:(04)26845588、26762799 傳真:(04)26764949
電子郵件:abc26875588@yahoo.com.tw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
一、引用101年08\15(二)親自到鈞院遞致之個案書狀及相關附件卷證,資不贅述。
二、關於101年08\16下午約17:30,母親稱:「台中地方法院人員來電….,通知到院更正…」云云,查:本人夏興國亦為該事件之聲請人\被害人,有獨立訴訟能力,請察鑑!
三、引用鈞院民事庭\非訟中心拾壹股(101司促11752號)事件個案卷證。
據此,鈞院101年04月間送達相對人彭榮義的支付命令業已確定在案,鈞院業已核發「債權確定證明書」,以資據以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的法定程序個案救濟之踐行!
四、拙愚夏興國分別具狀向 :「中區國稅局、臺中市地方稅務局申請查復被訴人\犯罪行為人彭榮義的財產狀況與證明.doc」,引用電子郵件附加檔案。
案由:為請准就 : 查復被訴人\犯罪行為人彭榮義的財產狀況與證明;並請准為「查詢服務費」以無資力被害人之濟助方式暫免繳納之:
復因拙愚夏興國目前依舊是無資力\負債\負資產…之不情陷狀,筆墨難以言喻,為請准就 :
查復被訴人\犯罪行為人彭榮義的財產狀況與證明;並請准為「查詢服務費」以無資力被害人之濟助方式暫免繳納之:
五、另則,關於被訴人彭榮義涉及惡意詐欺罪與業務侵佔罪、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等犯行,業已另案聲請台中地檢署直股陳忠榮主任檢察官速予偵辦並提起公訴(案號:101偵10832號)之應為檢察救濟大正義行\正道行義!
六、司法事務官辦理強制執行案件亦屬於法官辦案,關於查報債務人彭榮義\永冠不動產有限公司負責人之財產狀況、所得資料…,亦得依據職權\依據聲請向稅務機關函查陳報查復之,誠請鈞院鑑核准為所請救濟事項。
本件的救濟事項:
1 . 填妥貴中區國稅局函附之「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查復被訴人\犯罪行為人彭榮義的財產狀況與證明;
2 . 請准為「訴訟救助」以無資力被害人暫免繳納執行費…等相關費用之濟助方式暫免繳納之:
七、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君霖天下天霖君!
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三8:53:51 PM寫畢
0 個意見:
張貼留言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 首頁